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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清沉淀 活资金 销账户” 圆满完成沉淀资金大起底前三阶段工作任务
日期:2022-11-17 浏览

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鄂尔多斯市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紧抓快干,各级财政部门联合审计、人行等部门对全市1913家单位、4365个实有资金账户进行了摸底、核查,全面掌握了各级单位沉淀资金规模和构成,全市共起底沉淀资金13.1亿元。截至目前,13.1亿元应缴沉淀资金已全部收回,收回率100%,其中可统筹使用资金3.8亿元已全部支出,支出率100%,拟撤销账户264户已全部撤销,销户率100%,圆满完成了专项行动单位自查、重点核查和清理盘活阶段工作任务。

清理盘活阶段,全市各级财政加快资金性质分析研判和应缴资金回收力度,于10月17日提前收回审计核查应缴沉淀资金。同时,针对个别单位应销账户核销困难的问题,市财政局紧密联系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紧急开通核销账户的绿色通道,为存在印鉴遗失、法人变更、久悬账户等特殊情况的单位提供便利服务,切实加快应销账户撤销进度。

在收回资金的同时,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梳理、准确研判,及时筹划资金使用安排,结合实际分级制定统筹使用方案,让沉淀资金发挥最大效应。目前,已收回的3.8亿元可统筹使用资金已全部用于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以及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领域。

下一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按照总结完善阶段工作要求,抓紧整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做法,针对日常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从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监督等环节入手,建立沉淀资金动态盘活和收缴长效机制,定期清理实有资金账户中的沉淀资金,最大限度减少沉淀资金产生。


信息来源:鄂尔多斯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