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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脱贫户冬季取暖用煤供应保障得到有效落实
日期:2022-11-29 浏览
    2022年8月份以来,按照盟委、行署的部署要求,盟乡村振兴局积极调度督促各旗县脱贫户(监测户)冬季取暖用煤缺口解决措施及落实情况。各地共对18288户脱贫户进行了摸底排查,经统计,全盟冬季用煤存在缺口的有7355户,缺口总量18216吨。为尽快解决其冬季用煤缺口问题,有缺口的地区成立了脱贫户冬季取暖用煤保障专班,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

一是有效解决供煤渠道。当地有煤矿的旗县,由当地政府协调当地煤矿企业,与其签订年度冬季取暖用煤保供协议,确保其冬季取暖用煤需求,同时享受低于市场价格的优惠价;当地无煤矿的旗县,由当地政府协调所辖煤炭经销企业,与其签订年度冬季取暖用煤保供协议书,确保脱贫户冬季取暖用煤需求,同时享受低于市场价格的优惠价。

二是加强监管,确保用煤质量和优惠价格。各地市场监管局、发改委负责,开展专项督促检查行动,加强价格监管,严查严处倒买倒卖、哄抬价格等行为,确保价格平稳、秩序规范。

三是开辟运煤绿色通道。各地交通局负责,统筹做好道路通行保障、卡口协调等工作,确保冬季牧民取暖用煤运输畅通。同时,各苏木乡镇负责与煤炭生产销售企业对接,将煤炭拉运至苏木乡镇,组织做好煤款支付、运输车辆和协调调运等工作,保证了脱贫户调运方便。是明确购煤资金来源。各旗县脱贫户冬季取暖用煤原则上由其自行出资购买,对于特殊困难的,充分发挥“一对一”帮扶领导、驻嘎查村干部和定点帮扶单位作用,通过“一对一”帮扶领导、联系单位协调解决冬季取暖用煤。

    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举措,截至11月18日,全盟脱贫户冬季取暖用煤已全部得到解决,用煤缺口实现清零,深刻诠释了各级党委、政府牢记初心,将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冷暖时刻记挂在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盟乡村振兴局将在今冬明春整个取暖期持续关注脱贫户(监测户)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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