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拟认定名单公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内人社发〔2022〕48号),经地方政府申报、专家组评估等程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拟认定呼和浩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包头人力资本产业园为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至3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传真或信函形式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1)6946229(传真);6965638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6号楼312室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