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3日是第十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近年来,呼伦贝尔市林草局通过采取各种措施,使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多年来,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草原保护修复、湿地保护恢复、自然保护地建设等国家重点工程,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和优美生态环境。优质的自然生态环境也为丰富野生动物资源提供良好的栖息环境,从分布种群上看,野生动物种类为全区最全。全市有野生动物489种,其中哺乳动物83种,鸟类345种,两栖动物8种,爬行动物8种,国家一级保护有金雕、草原雕、丹顶鹤、紫貂、貂熊、蒙原羚(黄羊)等31种,二级保护有棕熊、驼鹿、兔狲、猞猁、大小天鹅、狼、蒙古百灵、鸿雁等72种。有维管植物112科、568属、1652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有32种,有大花杓兰、紫点杓兰、钻天柳、草丛蓉等。
呼伦湖是呼伦贝尔市重要的野生动物栖息、繁殖地,是东北亚——澳大利亚鸟类迁徙的重要通道和集散地,在此栖息的鸿雁种群数量基本稳定在6000只左右,2015年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命名呼伦贝尔市为“鸿雁之乡”,这是对呼伦贝尔市多年来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肯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扎实推进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市政府建立《呼伦贝尔市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多部门联合开展“清风行动”和“暴风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